最新通知!长春住房公积金这些业务可延期办理

2020-05-14 姜帅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5月1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业务办理有了部分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倡导广大缴存单位、职工通过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春公积金APP、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等在线平台查询及办理公积金业务。目前,离退休提取、租住商品房提取和全款购房提取(购房合同)可在手机APP办理。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提取业务,不受时间限制,可延期办理;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不受时间限制,可延期办理;如因单位公积金缴存延迟,形成的逾期罚息和不良征信记录,中心予以免除。暂时取消午休期间业务办理。疫情期间,职工尽量缓办业务,疫情过后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三、暂停办理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的各项业务。低风险职工确急需到各业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必须提前通过网厅、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预约。现场办理时请自觉做好口罩佩戴,实名登记,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工作等防疫措施,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速办速走,最大限度的减少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