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春新区再次公示《长春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此轮公示,是因为上一版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实施办法进行再次公示。
对比上一版公示,有三处明显变化。
1:明确界定“存量生源”与“增量生源”条件,入学方式不同
在《长春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公布之日前取得房屋权属证明并实际入住,且在2020年4月30日前迁移落户到该房产的为存量生源。
自《长春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公布之日起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含二手房)为增量生源。
热点学校招生(慧谷学校、尚德学校、慧仁学校、英才学校、明达学校),采取妥善解决原有学区存量生源,对增量生源,逐步实现多校划片的办法安排入学。
在实行多校划片之前,根据热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增量生源入学。
2、学校年段齐全后,不对外招收初中新生
对新建年段不全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在《长春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公布之日前购买学区商品房的适龄少年,在完全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学区安排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入学,待学校年段齐全后,不对外招收初中新生。
慧谷学校2022年(含2022年)不再对外招收初中新生;
尚德学校、慧仁学校、明达学校、英才学校2023年(含2023年)不再对外招收初中新生。
对2020年及之后开始招生的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投入使用当年,从起始年级招生。
在完全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基础上,按照学区招收初中新生,待学校年段齐全后,不对外招收初中新生。
3、每年10月为招生入学预警时间
加强学龄人口的排查摸底,对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出现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每年10月通过“长春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及政策调整情况,合理引导家长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