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次贷款利率的通知之后,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发布了通知!
7月24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次贷款利率的通知》重要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次贷款利率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0]6号)要求,按照“同城同政”原则,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次贷款利率作如下调整:
自2020年8月1日起,新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来源: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